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正、有效的博士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师大研〔2023〕16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学部2024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所有招生名额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进行招录。结合教育学部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01
组织管理
1、成立“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2、成立“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
3、成立“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学生的综合考核。
02
招生领域、学制和学费
招生领域为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学制均为四年。每学年学费10000元,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习。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试行)》。
03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体招生领域与招生对象如下:
(1)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限招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高校行政人员及高校组织部门任命的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2)学生发展与教育领域:限招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不招收高等学校思政学科和心理学科专任教师及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人员;
(3)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限招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扎实中国语言文化基础,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3、已获得硕士学位。
4、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学生发展与教育要求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汉语国际教育领域要求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新版国家大学英语CET-4或CET-6≥425分,或旧版大学英语CET-4、CET-6成绩合格及以上。
(2)IELTS≥5.5
(3)TOEFL≥60
(4)GRE≥300
(5)GMAT≥650
(6)TEM4或TEM8≥60分
(7)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8)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用英文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7、 科研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SCI、CSSCI(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1篇。
(2) 公开出版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
(3) 获得厅级及以上表彰及荣誉称号。
(4)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名),或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名),或厅级及以奖励者(限主持人)。
(5) 主持厅级及以上项目1项。
04
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月22日。
(二)材料寄送
请各位考生按材料清单要求将纸质材料准备好,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提交材料(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或火狐浏览器(FireFox)访问),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系统,纸质版也留存好复试时交学院,请考生准备好。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因考生报名材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表1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
(系统上传时有相应栏目的请在相应栏目上传,没有相应栏目的请在“补充材料”内上传。)
05
资格审核
教育学部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考生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届时在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官网公布审核结果。
06
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内容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
教育领导与管理
科目(1)2101教育基本理论
科目(2)3102教育管理学
学生发展与教育
科目(1)2101教育基本理论
科目(2)3103学生发展与教育综合
汉语国际教育
科目(1)2101教育基本理论
科目(2)3104汉语国际教育理论与实践
面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素养测试以及科研潜力测试。
2、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各项成绩均以百分计,任一科目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笔试科目1成绩+笔试科目2成绩)/2]×40%+面试成绩×60%
3、综合考核成绩排序规则排序规则:
按照招生学科(专业),结合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若综合考核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序在前。
07
拟录取
教育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综合考核成绩顺序动态调整。
08
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教育学部提出申诉,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09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328393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hnsfdxjyxb@126.com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4年1月25日
科目考生成绩学部研究生发布于:北京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